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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保险欺诈:车辆自燃(53万元)2018年7月4日接到保险公司的委托,负责调查处理梅赛德斯-奔驰自然事故的真实性。本次事故经过为:2018年6月28日09时20分标的车行驶至北京市京承高速时,发生车辆自燃,无法行驶,造成本车整车受损的事故。索赔金额53万。 经过公估人797天的不懈努力与坚持,协助警方将纵火犯罪团伙绳之以法,为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53万。 判决书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