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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运输途中摔坏Vestas风力发电机机舱(型号V90 2MW VCS)案

物流公司运输途中摔坏Vestas风力发电机机舱(型号V90 2MW VCS)案(货运险)

    

     在全球风电机组供应商中,处于前列的是Vestas(丹麦)、GE风能(美国)、Enercon(德国)、Gamesa(西班牙)、NEGMicon(丹麦)、Bonus(丹麦)、Repower(德国)、MADE(西班牙)、Nortex(德国)、MHI(日本)等。

  国内的风电机组供应商主要有: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风电机有限公司、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等。

    本案涉及的风电机组为Vestas公司生产的型号为V90 2MW VCS风力发电机机舱。

   (一)机舱罩变形及受损状况

    机舱罩右侧触地,受损严重。造成机舱罩外部右侧多处破损及整体变形,分别见图 1、图 2;


图片1.png

            图1机舱罩外部右侧破损与变形状况                          图2机舱罩外部右侧破损状况

(二)机舱内部支撑钢结构及服务吊车受损状况

    机舱内部支撑钢结构受损严重,支撑横梁发生严重变形。

(三)机舱内液压站受损状况

    受到撞击,致使机舱内液压站受到一定的损伤。液压站发生位移。

液压站的油泵、油泵电机等关键元件没有受到明显损伤。建议更换受损的液压油箱、管道及其他相关元器件等,依据探伤后的皮囊式蓄能器状况,确定继续

使用或更换,以恢复液压站的使用功能。

(四)机舱内主轴、齿轮箱及电机受损状况

机舱内的主轴、齿轮箱、发动机及附件等受到一定的损伤。主轴、主轴承室及基

础底座未见明显损伤,但因机舱罩发生位移后与主轴发生了干涉。

(五)机舱内偏航调节机构受损状况

机舱偏航调节机构没有发现明显损伤。

建议对机舱偏航调节装置的部件:电机、机械传动机构等进行必要的检测,以保

证这些部件的性能及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六)机舱内电控系统、变压器受损状况

    受到撞击,电气控制柜脱离机舱内的钢结构纵梁,而发生变形。

另外,在电气控制柜中预留了安装管理计算机的通讯接口及连接线,但没有安装用于对上与风场管理计算机通讯,对下与Vestas专用控制器互联的管理计算机。

建议:一是更换电气控制器的柜体,重新接线;二是修复升压变压器。修复后进

行系统检查,以保证能够满足应用需求。

总之,风力发电机机舱在运输过程中因侧翻造成机舱罩、内部支撑金属结构件、电气控制柜柜体、液压站的液压油箱、发电机空气冷却器外壳等严重变形或损坏,无法修复,只能报废处理;机舱内液压站的部分液压管道、升压变压器、等部分构件等受到损坏或变形,需要更换后进行调整;机舱内的主轴、主轴承室、齿轮箱、风力发电机等没有明显损坏,需要进行检测后确定其性能和功能能否满足使用要求;电气控制柜中的主要控制与保护元件没有受到损伤,在更换电气控制柜柜体后需要重新接线并调试

(七)对事故受损数量的初步分析

一台风电设备的关键部件主要为18-19 个,其中主要是:叶片、齿轮箱、发电机等。在全部国产化的条件下,它们占整机造价的比重分别约为:20-30%14-17%5-7%。此外还有偏航系统、控制系统、钢塔或塔筒(15%左右)等。

从中可以看出,此次事故中损坏较为严重的机舱罩、内部钢架等占成本的比例较小;事故车辆没有承运占成本较大的叶片、塔架;另外,此次事故对电气控制系统、并网装置、齿轮箱、主轴、发电机等造成的影响较小,可以进行修复,以降低损失。

1事故原因及责任初步分析

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事故第一现场照片,以及对受损机舱的查勘,我司对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初步分析如下:

(一)运输车辆超载

按照某公司的产品样本可知,该机舱高4米,宽3.4米,长10.4米,重量为70吨,属于超大、超重运输物品。而依据承运商提供的相关信息中可知:运输机舱的牵引机车最大牵引质量为40吨。在承运的拖车上,不仅装有重达70吨的机舱,还有电缆,再加上拖车的自身重量,已经远超出牵引机车的正常工作范围,属于严重超载运输。致使在平坦的柏油路面上也难以控制行车方向,造成车

辆驶离正常线路而倾斜,机舱从拖车上侧翻跌落、受损。

(二)机舱运输托架结构存在一定的缺陷

在对事故机舱查勘中发现,机舱固定在一个10米长,宽1.4米左右,高0.3米的钢制运输托架上,托架与车辆底面接触面积较小;另外,机舱内齿轮箱的输出轴、风力发电机、液压站等偏置在面对车辆方向的右侧(即倾翻后着地的方向),使得机舱重心偏高,且严重偏离形心,十分容易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因失稳倾翻。

(三)机舱的运输及固定方式存在较大缺陷

运输中仅使用了3条小链条进行固定,链环钢筋直径细小,且没有与拖车有效连接与固定,使得运输车辆上70吨重、重心较高、且偏向车辆右侧的机舱,在车辆向右倾斜时,极易发生倾翻。另外,将机舱较重的一侧放在运输车辆的右侧,与运输道路倾斜面相同,也加大了倾翻的风险。从某公司运输机舱的照片中可以看出,将机舱较重的部分放在车辆的左侧的运输方式较为合理。放在拖车后部、重量较轻、与车辆接触面较大、重心较为稳定、且有效固定的电缆则没有因拖车倾斜而发生倾翻。

(四)事故责任初步分析

依据对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的初步分析,我司初步判断:Vestas公司、承运公司、驾驶员都应对此次运输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

1)某公司的责任在于按照国标规定向运输公司提供运输方案并指导装车,进行必要的检查

国家质量监督局和标准化委员会与201011月联合发布了《风力发电机组 合格认证规则及程序》(GB/Z 25458-2010)国家标准。该标准参考了IEC WT01:2001《风力发电机组合格测试与认证体系》编制,并于201111日正式实施。

GB/Z 25458-2010标准中规定:认证机构应确认风力发电机组能按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运输。运输方案包括:

——针对运输的详细技术说明;

——环境限制条件;

——运输中的配置,包括需要的固定装置、工具及设备;

——运输过程中的载荷及载荷工况。

另外,按照中国船级社2008年制订的《风力发电机组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供应商应根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不同运输方式(陆运、海运和空运)提供固定和包装的规定,以适应装卸和运输的需要。

——供应商应向承运商和业主提供下列数据:

1)货物的三视图和外形尺寸;

2)货物重量和重心位置;

3)货物的吊点位置;

4)货物支重面的尺寸;

5)固定方式和加固方案。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固定和包装的方式应保证运输安全,如对叶片应采取保护措施,使其表面和前后缘不受损伤;对发电机、齿轮箱应采用柔性支撑,以减轻运输时振动对轴承的影响;对转动部件应设计带阻尼的锁定机构,防止运输过程中设备的转动。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固定和包装的方式应满足运输对货物重量和外形尺寸的超限规定。

 某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和全球风电设备行业的领导者,应当对风力发电机组这种超大、超长、超重设备制订了详细的运输方案,应当具有组织大型设备运输的经验,应当负有对承运商承运能力、资格等审查等责任,应当对承运车辆的装载情况、运输固定装置等进行必要的检查。

从事故初步分析中可以看出,如果Vestas公司的相关人员切实负起应尽的职责,应当能够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2)承运公司的责任

作为承运发电机组的服务提供商,首先应当具有必要的质量保证手段,应当向用户提供运输方案,应当考虑运输的安全性,应当使用性能符合承运需要的车辆;应当对承运的机舱采取切实可行的运输、固定措施,应当选派具有经验的驾驶人员,以保证承运机舱的运输安全。

从事故初步分析中可以看出,正是由于承运公司没有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

3)驾驶人员

作为合格的驾驶人员,应当具有运输此类物品的经验,应当能够正确处理运输中的紧急状况,应当拒绝驾驶超限车辆,但正是由于能力不足,而又缺乏责任心,导致了平路翻车

案件处理结果

    正是在我司有力的技术支持下,通过与物流公司、某公司负责本案的代表的多次沟通与洽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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